九江市国资委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九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日期:2024年01月25日【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方面。

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九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网站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http://gzw.jiujiang.gov.cn/zwgk_223/zfxxgknb/)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九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市政府大楼二号楼,邮编:332001,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792-8211505,电子邮箱:gzw8211505@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省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坚决抓实抓细政务公开工作,全面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围绕市属国企改革发展、国有资产监管等工作,依托市国资委门户网站,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度,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目录下更新公开信息共计1146条。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发布部门文件4个、发布本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8个。政策解读采用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共5个,其中文字解读2个、图片解读2个、视频解读1个,多形式解读对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深入剖析。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发布信息2条,积极回应公众热点,专题专栏维护6个。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市国资委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市国资委不断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一是充分运用国资委网站、12345政府热线、部门信箱、微信公众号等公众平台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二是强化信息化硬件基础设施建设;三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按照职能处室职责要求把好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人员,具体负责委政府信息的上网发布。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市国资委网站政务资讯栏目新增“国资国企风采”,主要包括企业新闻报道、企业优秀案例、企业文化展示等方面,以展示国企的新形象、新成就,提升公众对国企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国企的社会影响力。

7月以来,我委充分发挥融媒体平台作用,运营“九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微信公众号,搭建官方权威平台,共发布51期。

(五)监督保障情况

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政务信息报送结合起来,按照机关科室和市属国有企业,结合工作实际分类制定年度目标,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年末对工作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充分调动各方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委机关目标考核管理,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有序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各科室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2、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3、政策解读需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的学习宣传。以政务公开各项制度为指引,做好市国资国企系统宣传教育全覆盖,引导各业务科室之间加强协同与联系,调动各科室积极性,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意识和工作能力。

2、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范围。在充分运用委机关门户网站这一主要信息公开平台的同时,多种形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渠道。

3、是加强国资全媒体建设,继续创新政策发布和解读形式,增加图片等方式进行政策解读,增强了政策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3年度,市国资委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消息处理费的情况,在此专门报告

2023年度,市国资委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