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九江市市属国有企业400万元以下工程领域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13 09:05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0089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责任部门:
  • 生成日期: 2026-05-13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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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九江市市属国有企业400万元以下工程领域采购活动,提升国有资金使用效益,优化营商环境,保障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公平参与,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市国资委起草了《九江市市属国有企业400万元以下工程领域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提高文件科学性、合理性与可操作性,现通过本网站予以公示,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示期限

公示期:30个工作日自2026年5月13日起至2026年6月24日止。

二、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内,欢迎各有关单位、企业、社会公众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反馈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

1.电子邮箱:gzw8211505@163.com

2.联系电话:0792-8227025

3.通讯地址: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兴城大道166号市国资委综合科

4.反馈截止时间:2026年6月24日17:30前

三、附件

《九江市市属国有企业400万元以下工程领域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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